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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科技服务进园区 项 目 申 报
关于2021年第四批征集科技成果评价入库登记国家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征集的优质原创成果和探索、改良、创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成果项目进行科技成果挖掘、评价、登记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ー、征集科技成果的内容及范围: 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航天航空、现代交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与治理、地球空间与海洋、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科技成果。 二、征集科技成果的条件与要求: 1、申请单位应掌握研究和开发的关键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2、已完成的科技成果项目,应对本行业或本领域科技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征集科技成果的目的及待遇: 1、对报送的科技成果项目,可优先给予科技成果评价和录入国家科技成果网,纳入国家科技成果库; 2、对于优秀的科技项目,可协助推荐各级科技计划与科技奖励,尤其以技术先进性重点推荐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 3、对科技成果奉献企业实际需求,结合调研推荐成果转化或研发资源倾斜与建立产学研等与时俱进高效率发展。 四、 科技成果项目的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方式: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认真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另附),并按照相关要求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 zqf@cn-hjs.com邮箱。 五、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六、 联系方式: 1326 1200 666 崔老师 关于征集2021年第四批科技成果评价入库登记国家科技成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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