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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202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参加“黑龙江人才周”招聘12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页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具备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应聘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1981年12月31日),应聘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1991年12月31日);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公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日9:00-12月29日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电子信箱。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请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如期毕业证明(证明里须注明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预计毕业时间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及本硕博各阶段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与资历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论文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文章,著作应包括封面、目录及体现撰写字数的版权页和撰写的主要内容,成果获奖应包括获奖证书及获奖文章,课题应包括立项或委托书、结项或鉴定书及课题主要内容。按照顺序粘贴在一个Word中形成电子文档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 姓名,未按要求形成材料的人员不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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